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315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16年全国计划遴选支持200名。按照教育部限额申报要求,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10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1人。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在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6.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人才项目专家”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一)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必须使用客户端生成,不能使用现成的WORD文档填写。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rencai.people.com.cn/n1/2016/0722/c244800-28577871.html

  (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申报推荐名额不作统一限制。

  2.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推荐人选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学科可不推荐。

  3.各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4.请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511室,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材料发至rencaike@nwsuaf.edu.cn(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请按照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xx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文件,并在文件名后添加数字标注,如“xx附件材料1”)。

  

  联系人:陶倩怡 王俊华 联系电话:87082577

  

  附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