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16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6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团联发﹝2017﹞6号)有关要求,我校拟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全省评选,现将我校推荐参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见《关于开展第16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附件1)推荐标准。

 二、推荐指标

  各单位限申报1名。

 三、工作进程

  1. 2月17日—23日  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同志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 2月24日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党委对照推荐标准,经核实材料并研究同意后,推荐上报;

  3. 2月27日  学校评审;

  4. 2月28日—3月2日  完善材料,推荐上报。

 四、推荐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第16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表2)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请按照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2. 能充分反映本人突出成绩的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 提供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具体格式见附件3),一式三份。

  3. 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4. 以上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五、申报要求

  各单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于2月24日下午17:00前报团委107办公室。

  联系人:高媛,电话:87092033。

  

  团委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