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7-2018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按照《关于调整大学生基本医疗报销筹资标准的通知》(杨管人社发〔2017〕56号)要求,2017年度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障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学生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工作相关安排,现将我校大学生参保续保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除2017级新生以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研究生除外)均应参保缴费。
   二、缴费标准
   根据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杨管人社发〔2017〕56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区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筹资标准以每人每年530元调整为63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财政补助470元,自2017年9月1日执行。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流程
   1.填报申请表,确认参保信息
   2017年9月20-27日学生自行下载填写《杨凌示范区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申请表》(见附件一),完成后交年级辅导员。辅导员负责参保学生信息确认,由学生本人在《2017-2018年度大学生参保信息确认表》“参保确认栏”签字确认。
   已参加其他类型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本人申请填写《自愿放弃参加杨凌示范区2017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见附件2),经学院初审盖章后,由学生本人在《2017-2018年度大学生参保信息确认表》“放弃参保栏”签字确认。
   注:其他类型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学生由各学院统一提供在职证明;已参加其他类型医保的学生提供2017年参保缴费发票复印件或参保地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经办部门开具的参保证明等。
   2.缴费方式和时间
   (1)委托银行批量代扣缴费:2017-2018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由计财处从学生在校使用的中国银行卡中统一扣缴。扣缴时间为2017年10月16-20日,请参保学生确保扣款期间银行卡余额充足(大于160元),以免因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失败。
   (2)网上缴费:未通过银行批量代扣代缴同学可登录学校网站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网址:http://tyjfzfpt.nwsuaf.edu.cn/login.aspx

   四、有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每位学生要高度重视,积极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2.各学生班指派专人负责班级医保工作,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交,以免延误全院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五、医保办地址及电话
   地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医院(水保所对面)六楼
   电话:029-87092879

   附件1:《杨凌示范区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申请表》;
   附件2:《自愿放弃参加杨凌示范区2017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