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对象、名额分配及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我院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已注册、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推荐名额共14名,其中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各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需要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3)《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
(4)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
(5)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6)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7)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注意:(1)-(5)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6)和(7)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历+姓名+国奖+联系方式”命名)。
4.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待获奖名单确定之后联系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推荐名额3名,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 号)执行。学院评选标准参照《动物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
3.需要提交材料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3)《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
(4)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
(5)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历+姓名+校长奖学金+联系方式”命名)。
(三)小米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我校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全校共评选“小米特等奖学金”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小米奖学金”18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评选,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8)学院评选标准参照《动物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
3.需要提交材料
(1)《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3)《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
(4)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
(5)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历+姓名+小米奖学金+联系方式”命名)。
(四)宝钢优秀学生奖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我校表现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校评选名额2名,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2万元。学院可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 85 分以上;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具体评选事宜请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3.需要提交材料
(1)《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
(2)《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3)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
(4)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历+姓名+宝钢奖学金+联系方式”命名。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7日-9月2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于9月28日下午3-6点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4143会议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ongyiyjs@163.com。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8日-9月29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9月29日-9月30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进行审核、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各位学生请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规定时间及时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所有纸质版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枉报数据者,严肃处理。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经过导师签字认定。
已见刊的SCI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和我校图书馆正式出具的科技论文检索证明;尚未见刊的SCI收录论文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9月28日)前提供DOI号和有导师签字认可的正式接收函;中文核心期刊需见刊。获批专利需提供专利号码和获批复印件经导师签字认可。
3.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获得校长奖学金,同年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每人可申请多项奖学金(均需提交材料),但最终只能获得一种奖学金;除成绩外,申请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成果均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所获各类奖项的时间应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科研成果未重复使用即可。
4.获得宝钢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不再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小米奖学金。
5.此次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均参照学校和动物医学院制定的有关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有疑问请咨询4124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92885
动物医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