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场招聘会】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985”高校大学生村官招聘启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
召开时间:2014年4月10日9时

    具体地址:就业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将于4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业中心一楼招聘大厅举行政策宣讲见面会,欢迎有意向的同学准时参加。

 
    江苏宿迁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参加“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享受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五)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八)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九)“985”工程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有志到基层干事创业的,可申请参加驻村实习,对驻村实习中表现优秀、本人愿意的毕业生,经组织考察合格,并报批、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宿城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27-82960196,电子邮箱:sccgb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