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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发挥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优势,不断丰富实验教学内容,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推进实验教学改革,现制定生物学虚拟实验教学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验教学内容改革

  各课程组应积极开发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含多媒体课件、图片、视频、音频、动画、虚拟仿真、数字化试题库等),充分利用现有的虚拟实验教学平台,不断将数字化的实验教学资源整合进平台中,各课程组可根据自身特点自由定制课程平台的功能。

  各课程组应不断改进实验教学内容,缩减单纯演示性、验证性实验的比例,增设综合性研究性实验项目。综合性研究性实验项目应与本学科、本课程组的科学研究相结合,使阶段性的研究成果不断向实验教学内容转化。

  二、基于虚拟实验室条件下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实施流程

  课程性实验项目实施方案:

  课程性实验项目包含实验课程内的基础性、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学生在进入实体实验室之前,通过虚拟仿真实验平台预习、观摩、模拟相关实验内容。对基础性实验项目,在取得预习测试合格后方可预约实验,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对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学生可根据专业特点和个人的兴趣爱好,进一步预约具体的实验内容。实验结束后,学生在线提交实验报告,实验教师在线评分并及时反馈给学生。

  

  三、实验教学考核体系

  针对不同的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建立多元化、涵盖全过程的实验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法。

  虚拟实验室根据系统自动评分;实验室实体实验和室外实习,根据知识应用、实验操作、实验结果等内容为依据综合评价。

  基础性、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根据网络平台的学习考核、实体实验室的实验操作、实验报告等综合评定。

  动物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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