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 和前提,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文件精神,科学、规范地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0 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系)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具体认定办法参照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号)执行。

三、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通过院网通知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义及作用以及认定变化,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帮助学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认定申请,同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各班级通过线下班会或线上 QQ 群及微信群,组织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二)学生申请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老生使用“选课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新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Nwafu+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数字(不包括字母)”,登录学校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流程,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个人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参加评议认定。

学生需扫描上传并提交纸质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等特殊情况证明。如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班级评议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认定结果,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网上审批。

(四)学院初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等情况,通过网上系统逐级审核由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申报的认定结果,完成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初审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建立 2020-2021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9 月 14 日—9 月 27 日,开放系统,安排布置此项工作,指导学生进行网上申请。

(二)9 月 28 日9 月 30 日,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支书为副组长,主要学生代表为组员)召开班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完成系统审批。

(二)10 月 1 日—10 月 10 日,学院民主评议小组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与审批,并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10 月 11 日—10 月 16 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提交的的认定结果进行汇总、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安排部署,要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确保我校 2020-2021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适应、认真部署。班主任、辅导员要在熟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流程,要向学生讲清困难认定工作的意义和程序,并指导学生进行系统操作,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对2020级学生应在查阅学生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其它年级学生申请认定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四)学校每学年会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一卡通消费情况等形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五)请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并于 9 月30日18:00前完成本班级认工作,并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附件2、附件3发送至dongyibangongshi@126.com。

动物医学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