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用特效解毒药
根据中毒毒物的性质,对某些有特效解毒药的中毒,及时使用特效解毒药进行解毒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可用碘解磷定或阿托品解毒,亚硝酸盐中毒可用亚甲蓝或甲苯胺蓝解毒,氰化物中毒可用硫代硫酸钠或亚硝酸钠解毒,有机氟中毒可用“解氟灵”(乙酰胺)解毒,重金属(汞、铅、铜等)和类金属(砷、锑、磷)等中毒可用二巯基丙醇或二巯基丙黄酸钠解毒。
二、注射阿托品
为缓解疼痛、防止中毒物的再吸收,要立即使用抑制副交感神经的药物,如阿托品。
三、对症支持疗法
某些毒物中毒后无特效解毒药或买不到特效解毒药,常采用对症支持疗法以维持机体生命活动、缓解中毒症状。常用的对症支持疗法有强心(注射安钠咖等)、补液(注射生理盐水、葡萄糖注射液等)、镇静(注射溴化物等)、兴奋呼吸(注射尼可杀米)、利尿(注射双氢克尿塞、速尿)和保肝(服用葡醛酯、护肝片)等。
四、清除毒源
及时收集并销毁可疑毒饵、呕吐物、垃圾或饲料,防止家畜继续接触或采食。如尚未确定毒物,应考虑更换场所、饮水、饲料和用具。
如因体表接触毒物而引起中毒,可根据毒物的性质而选用清水、肥皂水、石灰水或食醋等反复冲洗体表。经消化道摄人毒物中毒的,可采用催吐剂、洗胃剂、泻下剂、吸附剂等,促进毒物的排出,阻止毒物被继续吸收。常用的催吐剂有1%硫酸铜溶液、阿朴吗啡,吐根末或吐根糖浆也可应用。常用的洗胃剂有温水、1%—2%食盐水等,根据毒物性质不同还可选用1%鞣酸溶液、0.02%—0.10%高锰酸钾溶液、2%碳酸氢钠溶液等。洗胃剂在毒物进入消化道4—6小时以内使用效果较好。盐类泻剂因渗透压作用,能阻止毒物吸收,排毒效果较好,常用药剂为硫酸钠和硫酸镁。油类泻剂可溶解某些毒物而促进毒物的吸收,因此一般不作排毒泻剂使用,尤其不能用于有机磷、有机氯、磷化锌等毒物中毒。
五、放血疗法
为排出已进入血液中的毒素,降低颅内压,缓解症状,可采用静脉放血或剪耳、断尾等放血疗法来排出部分毒物,然后静脉注射适量葡萄糖或葡萄糖盐水注射液。为避免动物性食品中药物残留危害人类的健康和造成危害,应熟悉掌握中毒病的特点和治疗药物的特性,遵守有关药物在动物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和停药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