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杨凌最美家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指示,按照全国妇联及陕西省妇联的要求,杨凌示范区妇联、杨凌示范区精神文明办等单位拟在全区开展寻找“杨凌最美家庭”活动。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杨凌最美家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为主线,以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最大限度吸引群众参与为目标,持续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立足全区各个“妇女之家”,广泛发动,扩大影响,大力培树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教育、传承美德,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最美家庭”典型,为建设和谐杨凌、法制杨凌贡献力量。 二、推荐条件 凡具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优良家庭传统美德及深受广大职工赞誉的家庭均可推荐参与评选。 三、推荐程序 1.采取组织推荐、职工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各部门工会要积极调查了解,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个候选家庭;广大职工积极推荐身边的最美家庭,将推荐家庭相关信息电话报校工会,由工会了解情况后准备相关材料。 2.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家庭填写《杨凌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提供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及家庭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100kb以内)。推荐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9月20日前统一报至校工会,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gh@nwsuaf.edu.cn。 3.校工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家庭进行评审后,向杨凌示范区妇联推荐。 联系人:谷爱贤  电话:87082646 附件:“杨凌最美家庭”组织推荐表

  

  

  

  校工会      

  2016年9月2日   

  公告附件:

  “杨凌最美家庭”组织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