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鼎业脉林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奖励优秀人才,推动产学合作,鼓励更多学生毕业后从事生物医药及其相关领域工作,由南京鼎业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鼎业脉林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及生命科学学院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4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负责鼎业脉林奖学金学生评定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相关学院(系)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的初评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30%,二年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二年级以上年级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第五条 相关学院可根据鼎业脉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六条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奖学金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10月30日前报送。
   第七条 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鼎业脉林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班级民主评议要以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的学生1/2以上表示同意方可推荐;
  (三)学院初审。学院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
  (四)学校审定并公示。学校对学院报送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并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
  (五)鼎业集团审批。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审鼎业集团审批。
  第八条 奖学金要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一)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二)诚信意识较差者;
 (三)课程考试作弊者;
 (四)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五)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