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院“双创”导师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动物医学院 发布日期:2020-05-15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创”导师是学院从相关知名企业高管中遴选和聘请的学生班级校外创新创业导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育人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双创”导师制是为热心和回报教育事业的企业高管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第二条 为进一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开展创新创业指导。通过班会等形式宣传创新创业政策,分享创新创业经验,通过组织班级活动积极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本领,在便利的情况下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支持。

第四条  协助开展学业生涯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发挥企业和自身优势,为班级学生学业生涯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咨询服务,答疑解惑,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

第五条  协助做好专业思想教育。通过专题报告、座谈交流、实地参观等形式,帮助学生全面了解行业,正确认识专业,不断增强学生的专业自信与专业认同感。

第六条  协助开展职业技能和敬业品格教育。“双创”导师借助人力资源的经验为学生职业技能的提升提供指导,借助企业精神和文化不断加强学生敬业品格教育。

第三章  选聘与调整

第七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企业的影响力,结合学生成长的需求,主动邀请公司董事长、总裁等人担任“双创”导师。企业老总主动提出申请担任班主任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需对申请人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奉献精神等因素综合考察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同意接受申请。

第八条  “双创”导师五年一个聘期,“双创”导师人选的确定需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学院党委和学院正式发文并颁发聘任证书。

第九条  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但是因学生评价较差考核不称职的情况除外。因企业人事变动需要进行“双创”导师调整的,应提前告知学院,经双方商议确定更换人选。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交流制度。“双创”导师根据时间安排争取每学期至少来校与本班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一次。

第十一条  讲座制度。“双创”导师根据时间安排争取每年至少面向学院学生举行1场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发展或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主题讲座或报告。

第十二条  工作沟通制度。“双创”导师可以通过网络媒体经常与学生交流沟通,回答学生的提问,解答学生的疑惑。

第十三条  信息反馈制度。“双创”导师在工作中,如果发现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或者其他工作建议,可以及时将信息反馈学院。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四条  “双创”导师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双创”导师所带班级可以冠名企业班。学院每一学年对“双创”导师进行一次简单考核,考核主要依据班级学生的评价,85%以上学生认可即为优秀;低于85%大于等于60%即为称职;低于60%即为不称职。

第十六条  对于考核优秀的“双创”导师学院将会进行个人及企业的典型宣传,积极推荐毕业生,优先考虑建立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和教学实习基地等其他形式的院企合作;对于考核不称职的“双创”导师,学院可以单方解聘,重新考虑其他院企合作事宜是否需要继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予以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