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22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导师代表组成,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工作小组:各学科点成立由所有招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学科点的复试工作。
3.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及党务秘书组成,负责监督、协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按照研究生院确认的2016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数执行。
四、复试录取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执行。
(一)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
复试笔试科目以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为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学院组织,外语系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心理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学院组织,心理咨询中心实施。
4.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由所有研究生招生导师组成。
(二)复试流程
1.复试人员:凡接到我院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全体考生。
2.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参加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a、准考证及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b、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c、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d、政治表现(原单位出据,加盖红章);
e、考生自述(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
f、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红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g、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h、加盖第一志愿公章的调剂申请表原件(本校调剂)
3.考生体检:具体安排见校医院网站通知,http://xyy.nwsuaf.edu.cn/tzgg/295873.htm
4.外语听力测试
5. 心理测试
6.笔试
7.面试
(三)录取
1.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 [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 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 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 ×50%
2.录取时,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3.对拟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填写培养协议书,方可录取。
4.每位导师招收非专项计划(即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名。初次招生的研究生导师限招学术型研究生1人。
五、其他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3.调剂考生由学院负责筛选优质考生,并办理参加复试的相关手续。
4.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学校和学院招生监督组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举报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监督电话:029-87080151(87080152)(学校);029-87091850(学院)。
动物医学院
2016年3月22日